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著作权投诉

权利人认为学记宝网站或服务中展示的文字、图片侵犯其著作权的,可按本页提交通知。名誉权、隐私权、肖像权以及违法信息和不良信息,请使用《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》。家庭内部的奖惩金额和结算争议不在本页处理。整理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关于通知与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的规定,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关于通知与书面说明的规定。更新日期:2026年9月30日

通知渠道

邮件主题请写「著作权通知」。

xuejibao@heanbian.com

一、通知应包含的内容

通知不齐全的,将一次性告知补正,补正前可以暂缓处理。请写明:

  • 权利人:姓名或名称、联系方式和电子邮箱。由代理人提交的,同时附授权委托书。
  • 权属证明:作品名称、作者,以及能够证明享有著作权的初步材料。
  • 侵权位置:页面地址。若是家庭名称、事项或备注,请写明出现位置和可见文字。
  • 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:说明被投诉内容与权利作品的对应关系,以及未经许可使用的事实。
  • 真实性声明:通知内容真实,并愿意对不实通知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。

二、处理

  1. 核对是否属于学记宝展示的内容、通知是否齐全,并编定受理编号。
  2. 材料齐全的,2 个工作日内邮件确认受理。缺项的,一次性列出需要补充的材料。
  3. 对合格通知,依法删除、屏蔽或断开链接,并将通知转送内容提供方。
  4. 内容提供方提交合格的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后,将该声明转送权利人。权利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向著作权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的,可以恢复被断开的内容。

时限自收到齐全材料的下一个工作日起算。根据通知采取的措施,不表示对权属争议作出裁决。

三、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

内容提供方认为其提供的内容未侵犯他人权利的,可向同一邮箱提交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(《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》所称书面说明),主题写「不存在侵权行为的声明」。请写明姓名或名称、联系方式、要求恢复的内容位置、不构成侵权的初步证明,以及真实性声明。

四、回复

回复发至来信邮箱,通常包括受理编号、是否采取删除、屏蔽或断开链接,以及可向著作权主管部门或人民法院主张权利的说明。向主管部门投诉或向人民法院起诉,不以先完成本流程为条件。